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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根据涉及保理商的个数,分为国际出口、进口双保理(双保理)和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单保理)。
A、有追索权出口保理,又称回购型出口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申请由出口保理银行购买其与进口商因商品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出口商对进口商到期付款承担担保责任。若进口商于账款到期时无法付款或倒闭,出口保理银行有权要求出口商买回该笔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并返还已付之价款。
2、按期限区分,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4、按贷款用途区分,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其中包括周转贷款、临时贷款和票据贴现等;固定资产贷款,其中包括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科技开发贷款等;房地产贷款,其中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国内综合保理(双保理):指卖方将国内货物销售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予中国银行,由中国银行两家分支行为卖方提供以下四项服务: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帐担保。
国内商业发票贴现(单保理):指卖方将货物销售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中国银行,由中国银行为卖方提供以下三项服务:贸易融资、销售分户帐管理、应收帐款的催收。
贷款利率既可以采用浮动利率、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一般参照伦敦金融市场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加点确定。根据客户需求,中国银行可以将现汇贷款的浮动利率掉期为固定利率。
授信额度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便利产品,是以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的方式向客户进行的公开承诺,在授信额度内需要按照协议规定,向客户提供可循环周转使用的短期授信,主要包括短期贷款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额度等。
一般情况下,国际出口双保理无追索权,银行可提前出具核销联,企业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而出口商业发票贴现有追索权,银行不能提前出具核销联。
(2)国内保理:将内销中产生的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卖方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中国银行,由中国银行为卖方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以下四项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一、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部的业务范围已不仅仅是放贷,对公客户关系维护成为部门重要职责。
“客户经理制”1997年传入中国后,公司业务部成为银行重要的服务窗口,功能由传统的发放贷款扩展为公司客户关系管理与维护,兼具服务和营销职能。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在收到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单据时,应进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按基础结算方式划分,可分为进口代收押汇和信用证下进口押汇;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
提货担保是货物先于单据时的有效融资方式。当进口货物早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银行向进口商出具的、有银行加签的、用于进口商向船公司办理提货手续的书面担保。这种贸易融资特别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到达情况。
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土地储备贷款的借款人仅限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机构。
现汇贷款是银行从国际金融市场筹措外汇或在国内吸收外汇存款来向企业发放的贷款。现汇贷款既可以满足企业流动资金方面的需求,也可以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贷款种类包括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贷款币种包括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等五种货币。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29年诞生,1993年修订,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
(1)当单据相符时,开证行或保兑行(如有)应独立地履行其付款承诺,不应受到其他当事人的干扰.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具体而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固定资产贷款一般期限Leabharlann Baidu长,大都为中期(1年以上,5年以下)或长期(5年以上),且大部分采取分期偿还和浮动利率。
公司客户经理是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和能力,经授权代表我行进行公司客户关系管理,在相关产品部门的支持下,以满足公司客户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实现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公司业务部门的专业营销人员。
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对于企业来讲,是一位“银行家”、对于银行来讲,是一位企业的“财务总监”。
1、按贷款期限客分为1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1年至3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2、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
3、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集团客户总量贷款,即在银企双方商定的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得短期循环贷款。
1、基本建设: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活动。
3、科技开发: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并将开发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的活动。
4、其他固定购置:指不自行建设,直接购置生产、仓储、办公等用房或设施的活动。
“三贷”名称的来源原指外国政府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和混合贷款这三大类贷款。广义而言,“三贷”是外国政府贷款、外国政府混合贷款、外国政府赠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商贴息贷款、配套商业贷款等国外优惠贷款的总称,其特点是利率较低、期限较长、综合条件十分优惠,主要用于促进出口国设备、技术等的输出以及满足政府间合作等目的。
福费廷也称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指中国银行作为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由银行承兑/承付或保付的汇票或债权,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业务。
(1)国际保理:保理商在出口商以赊销(Open Account)、承兑交单(D/A)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为出口商提供以下服务: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业务范围: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保兑、循环、对开信用证等;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1、出口买方信贷:指为支持我国成套设备、船舶和其他机电产品、工程建设及技术服务的出口,由中国银行向境外进口方借款人提供的融资。
2、出口卖方信贷:为支持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中国银行根据国家的经济方针和金融政策,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对出口企业或生产企业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以支持我国机电产品、工程技术及相关服务的出口。
应收帐款收购业务实际上就是无追索权的单保理业务,但可以引入保险公司分散风险。
保函是担保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承诺。
银团贷款是随着经济活动规模扩大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是从银行双边贷款发展而来的,指的是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在同一贷款协议中按商定的条件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
公司授信业务:是指银行向公司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客户需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或对公司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客户履行债务、责任的能力和诚信等)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行为,如信贷、开立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等。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和产品流通环节短期周转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流动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因此成为深受广大客户欢迎的资金融通产品。
对外劳务承包贷款是为支持我国对外劳务承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和输出劳务及开展其他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而发放的贷款,是以外汇贷款为主的一种业务。主要解决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国外承包工程项目购置施工机具、施工材料、安装设施和费用开支的资金需要,以及为其出具投标、承包工程、提供劳务的有关担保函的抵押金。
B、无追索权出口保理,又称非回购型保理业务。是指出口商向出口保理银行申请购买其与进口商因商品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若进口商因财务等问题导致不能付款或倒闭,出口保理银行承担付款风险,并无权要求出口商回购该笔已转让的应收账款。但是,由于合同争议、货物质量等原因引起进口商延期付款或拒绝付款,则由出口商承担责任,出口保理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该种保理业务只有在双保理机制下有进口保理商保付或确定办理无追索权的保理转让业务时,才予以办理。
出口押汇是指在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应出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以出口单据为抵押的在途资金融通。中国银行办理出口押汇的范围包括: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下出口押汇;外币出口押汇和人民币出口押汇。
打包贷款是指出口地银行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emc易倍入口出运交货,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信用证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打包贷款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使出口商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贸易。
二、“授信”概念的出现,使得银行公司业务与国内结算、国际结算业务以贸易融资方式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产品方面,贷款已不只是公司业务部的唯一业务产品;从职责方面,公司业务部通常做为吸揽客户全部对公业务的牵头部门,带动本外币帐户、国内国际结算、资金业务、电子银行、信用卡等其他对公业务。
贷款:也称放款,是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以一定的利率和约期归还为条件,将货币资金转让给其它资金需求者的信用活动。
国内信用证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它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由承兑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付款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用于货物、劳务款项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在票据到期以前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并贴付一定利息向银行取得现款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
应收帐款收购业务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应收帐款的方式向企业提供短期融资的一类银行业务。应收帐款收购是指银行买入在“商务合同”项下产品卖方(债权人)对产品买方(债务人)所拥有应收帐款的债权,同时放弃对债权人的追索权,只对债务人拥有追索权的金融产品。同时银行和债权人议定,在债权人未履行商务合同项下义务时,债权人仍须承担无条件向银行回购该笔应收帐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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